我省取消税务登记证收费
     
 
     为鼓励全民创业,切实减轻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经省政府批准,省地税局决定自10月1日起,全面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所需工本费和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 
  据省地税局相关同志介绍,这是建国以来我省首次取消税务登记证照费。2007年以前,对新办税务登记证每本收取40元工本费;2007年至今年9月末,对新办税务登记证每本收取20元工本费。如今,这一新举措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地税系统在为纳税人减负和税收服务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今后在我省投资办厂、经商等,地税机关将无偿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来  源: 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0-14 16:00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公开电话办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