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对指定油品处理企业进行限价或科学规范管理
     
 

长春市某小型企业负责人反映:该企业只有一台机床,并且两三年才更换一次机油,在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验收时,环保局要求其企业提供一份书面协议,即废弃机油在指定油品处理企业处理的协议。这些环保部门指定的油品处理企业,乘机收费,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处理油品量的多少,只要与其签订协议,就收费两万元。两万元的费用对于小企业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建议政府对指定油品处理企业进行限价或科学规范管理;环保部门对小型企业的油品处理收费和验收进行科学管理。 

 
     
 
 
  来  源: 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8-27 15:01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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